永政办发〔2008〕113号
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开展工业园区(功能区)入园企业建设项目
及生产经营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经济开发区管委会,城西新区管委会:
为进一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,推动工业经济发展,经市政府研究,决定开展工业园区(功能区)入园企业建设项目及生产经营基本情况调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查对象
截止2008年7月31日,所有(全部或部分)已供地未开工,已开工未竣工,已竣工未投产企业和零税收企业。
二、有关要求
1、企业按要求填报《永康市工业园区(功能区)企业建设项目及生产经营基本情况调查表》后,上报所在镇(街、区)经济发展办公室(局)。
2、各镇(街、区)经济发展办公室(局)负责所属关联企业的调查表发放、收集和汇总工作,并于2008年8月20日前送交市园区办(经贸局经运科,电话:87101161)。
望各镇(街、区)接文后,精心组织,认真落实,安排专门人员做好企业调查表的发放和收集汇况工作,确保准确及时上报。
附件:1.永康市工业园区(功能区)企业建设项目及生产经
营基本情况调查表
2.永康市工业园区(功能区)企业建设项目及生产经
营基本情况汇总表
二○○八年八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