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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市监察局、财政局、审计局、建设局、招投标办公室等部门联合下发《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》,对全市的货物、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开展专项执法检查。本次检查采用“依法检查、突出重点、务求实效、重在整改”原则和“自查自纠、重点抽查”方式,检查的对象为全市有招投标项目的单位。检查内容为2006年1月至今年5月所有招投标项目的交易情况,包括资金的来源,项目招投标的方式等。全市共有63家单位完成了自查工作,重点抽查6家单位,采用“听、谈、看、查”相结合的方法,对照有关法规制度,发现问题,分析问题,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落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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